01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80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3月21日任命:
李传新为鄄城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免去:
杨敏的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02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81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3月21日决定:
接受赵丕怀、郭兆路、彭海波、宋绍军、杨敏辞去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03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2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3月21日决定:
接受贾素莉辞去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贾素莉的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04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83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袁红兵的提请,于2021年3月21日决定任命:
耿艳为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平学为鄄城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传新的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宪诗的鄄城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05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4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3月21日决定:接受张勤辞去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来源:鄄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