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下午16时许,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北中队依托新北执法站执勤时,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G35济广高速新北收费站下道口处的应急车道内,有一辆白色的小型普通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一对年轻男女站在应急车道内拉拉扯扯的十分危险,旁边的大车呼啸而过,民警见状,立即安排执勤人员前去了解情况并将该男女带离高速公路。
据民警介绍,该男女为夫妻关系,安徽亳州人,结婚七年育有两个孩子,因家庭矛盾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此次出门本是从安徽亳州前往泰安去爬泰山散散心,没想到在行驶的途中,因两人拌嘴将矛盾激化,该女子一气之下竟然毫不顾及危险打开车门竟然要跳车,男子交代车还没有停妻子就打开车门往外跳,只好将车停靠在了应急车道内继续争吵。民警见状,对该女子进行了劝离,但女子称死活不坐其丈夫的车,民警见劝解无效,就让该女子乘坐警车驶离了高速公路。
执勤民警对这对夫妻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不能在高速上随意停车,行车途中不要吵架,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同时民警还列举了因为高速路上吵架导致的交通事故。因驾驶员情绪比较激动,为了平复驾驶员的情绪,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执勤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了谈心。
在执勤民警暖心的劝解下,夫妻二人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对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该女子并保证不会再因吵架做出傻事,安全陪伴其丈夫行车,民警在确定该男子情绪平复以后才允许其驾驶车辆离开。
执勤民警依据高速条例第42条第14项之规定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对该男子处于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是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军人、警察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第一:占用应急车道,会延误紧急救援,使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迅速及时地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和抢救伤员,甚至会造成伤员因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第二:在应急车道内停留,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祸及其它车辆,造成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全国交警持续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将依法拖离,并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
如果真的出现了紧急状况,车辆需要临时停车在应急车道上时,首先要确保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白线内,并尽可能远离高速行车道。注意,选择应急车道停靠点时,尽量避免选择在转弯路段。
停靠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能见度较低的雨雪雾天气或夜间,可将警示牌的距离提升到200米以上,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另外,停车后人员一定要下车,撤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必要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