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菏泽银保监局进行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2020年2月27日、3月12日、4月16日,向某汽车服务中心支付服务费(道路救援费)20万元。经菏泽银保监局调查,上述服务费(道路救援费)并未实际发生,从而产生编制虚假资料行为。菏泽银保监局决定对安诚财险菏泽中心支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安诚财险菏泽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出单员贾燕桐、时任安诚财险菏泽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李珊珊,作为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菏泽银保监局予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菏泽银保监局予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志,作为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