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活动轨迹公布!菏泽2县急寻次密接者!

2021-12-16 16:51:04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东明发布、曹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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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东明县人民政府官微发布两则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马某次密接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19时,接宿州市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我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马某的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东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东明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马某及次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马某12月11日7:00乘坐客车(鲁RA4599)到达开封高铁站,13:30乘坐G1867列车,于14:00到达郑州东站,14:30到达郑州市骨科医院就诊,下午16:00前往郑大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就诊。12月12日9:00徒步到郑大第一附属医院就诊。12月13日14:20由郑州市乘坐发往东明县大巴车,于17:00到达三春集镇孔寨村,由妻子一人驾车将其接回。17:30到马头镇明大超市旁申通快递取件。12月14日10:30到鲍夫庄卫生室注射药物,11:30到解庄小学接女儿放学回家。12月15日9:00前往鲍夫庄卫生室看病,11:30到解庄小学接女儿放学。
二、李某某系马某妻子,12月13日17:00自驾车到三春集镇孔寨村接其丈夫,18:00到达解庄家中,一家三口共进晚餐无外出。12月14日—15日每天8:00自驾车到小井镇瑞银超市上班,18:00下班自驾车独自一人回家,晚饭后无外出。
三、马某某系马某女儿,12月13日晚与家人共进晚餐后无外出。12月14日—15日每天7:10到解庄小学上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7211557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252017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02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汤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接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我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汤某某的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东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汤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12月12日10:30—11:30,在东明华盛城市酒店,11:30—12:30在德克士(东明华联店)就餐。12:30—13:00前往博信五金机电商行(五四路)。13:00—17:30在山东华汪热力有限公司17:30—20:30在武胜桥镇四通驴肉饭店就餐。12月13日18:40—21:00在凤凰嘉园小区附近火锅店就餐。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7211557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252017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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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曹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一则《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

紧急公告

2021年12月15日,曹县疾控中心收到山东省疾控中心转安徽省宿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袁某因与宿州市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朱某12月11日同车厢乘坐G1866次高铁,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其在曹县主要活动轨迹如下:袁某于12月11日13:10由商丘汽车站乘坐汽车(车号不详)14:45到达曹县汽车站,14:47在曹县汽车站站前乘坐出租车(车号不详)回袁岔楼家中。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9:00左右去广源超市迎宾路店购物,19:23付钱离开超市回到家中,到家后未外出。

2021年12月12日上午未外出。16:00-16:30陪其女儿在陈刚串串香(名门世家大门东)就餐。

17:35在美团下单购买烤鸡一份

18:30-18:53在张亮麻辣烫店(天润城店)就餐。到家后未外出。

2021年12月13日7:11在曹家烫面包店(老博宇店)购买包子一份,7:13-7:25在鲜鱼汤店(老博宇旁)就餐。到家后未外出。2021年12月14日7:38-7:50在八一医院对面鱼汤店就餐。上午、下午居家未外出。19:20-19:40在广源超市迎宾路店购物。19:50-19:55在手机店(上海贵都附近)购买数据线。到家后未外出。2021年12月15日8:03-8:15在纱厂对面沙家水煎包店就餐。上午居家未外出。15:10-15:28在博雅中学西150米路北钥匙店配钥匙。15:50-15:55在曹县基督教堂西五金电料店购物。16:10-16:40在时光理发店(磐石明珠店)理发。到家后未外出。袁某2021年12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袁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并请主动告知可能与相关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史。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0-3319836(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0530-2068012(县疾控中心)


曹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东明发布、曹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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