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23时许,陆圈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进行治安巡逻时,在一宾馆内抓获一名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网上逃犯胡某。
经查。2018年11月14日晚,胡某酒后非法侵入耿某家,并将耿某家中太阳能、防盗门、窗户玻璃等物品砸坏,作案后胡某某一直潜逃在外。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东明警方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7日至21日,刑警大队反诈专业队主动出击,联合城关、城区、菜园集、大屯四所相继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王某(男,27岁)、冯某(男,31岁)、王某(男,26岁,三人均为东明县城关镇人)、辛某(男,33岁,东明县大屯镇人)抓获归案,并敦促嫌疑人油某(男,21岁,东明县城关镇人)投案自首。
经查,2022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将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出卖给他人,获利6000余元,后其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卡内流水170余万元。
2022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冯某在东明县办理五张银行卡后,坐火车来到福州市将其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700余元。后其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涉案流水500余万元。
2021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使用自己的建设银行卡及其名下的支付宝为犯罪分子走账,从中获利3000元。截止2021年8月31日王某为犯罪人员走账时产生的流水30余万元。
2021年12月底,犯罪嫌疑人辛某将自己名下农商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从中利600元。后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卡内流水100余万元。
2020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油某让马某(已逮捕)帮其办理银行卡,并答应每套给予1000元的好处费,马某联系多人办理多套银行卡后,将银行卡交给油某,从中获利1145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冯某、王某、辛某、油某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