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5-04-30 08:51:45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稳定2025年“五一”节日期间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宾馆酒店、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和商场超市、家电通讯、房地产、烟酒销售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起止时间、原价及现价等内容,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散布涨价信息。

三、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管理单位及经营者要主动规范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定价公道诚信、标价清楚明白,严禁欺客、宰客;各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不得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价格宣传。

四、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铁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主动规范价格或收费行为,自觉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费秩序,不得擅自涨价、价外收费,严禁强制搭售保险;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经营者要做好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工作。

五、各类停车场要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公示牌应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范围、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不得缩短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时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并自觉出具正规票据。

六、各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电商服务业经营者要树立诚信、合法经营意识,自觉明码标价,主动公示价格促销方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菏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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