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菏泽3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因...

2021-12-11 09:37:21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巨野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对巨野县永丰办健康路西段卫生室等
医疗机构停业整顿的通报

当前,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传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为进一步掌握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12月9日晚,县卫健局抽调执法人员对城区村卫生室、诊所、社区服务站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够落实疫情管理措施,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重视不足,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其中:

1、巨野县永丰办健康路西段卫生室:执业人员刘某某未穿戴隔离衣、口罩接诊患者,不能提供患者的预检分诊记录、门诊日志记录及患者处方;该卫生室门诊日志自今年8月份未见登记记录,紫外线消毒自今年9月份未见登记记录;在药房非处方药品区药柜上摆放洗发液等化妆品,诊断室治疗桌,治疗床及附近地面放有衣物及蔬菜。

2、巨野县永丰办新华路南段卫生室(1) :现场多名患者和陪护未佩戴口罩;预检分诊登记不全。

3、巨野县永丰办人民路东段社区卫生室(1) :现场多名患者和陪护未佩戴口罩;预检分诊记录登记不全。

以上3家医疗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现责令巨野县永丰办健康路西段卫生室、巨野县永丰办新华路南段卫生室(1)、巨野县永丰办人民路东段社区卫生室(1)停业整顿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巨野县永丰社区服务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我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


巨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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